七台河仪表校准机构电话(2022已更新)
1.目的
为使公司的检验、测量仪器在使用期间维持正常功能及精确度、精确度,并增加使用期限,保证公司产品品质。
2.范围
凡本公司所有检验、测量仪器均适合。
仪器校准,仪器校验,仪器计量
3.职责
质量部:仪器管理与校准。
使用单位:日常5S维护与保管。
设备部:机器、设备参数设置与点检及仪器操作作业指导书的建立。
4.名词定义
外校:委托国家、业内的专业机构执行校准。
内部校准:本公司内部执行校准。
免校:无需校准。
点检:针对检验、测量仪器的某几项功能进行检验。
5.内容
5.1.申购与采购
5.1.1.检验、测量仪器的申购由使用单位依实际作业提出需求。
5.1.2.检验、测量仪器之采购原则依《采购控制程序》办理。
5.2.建档管制
5.2.1.新购的检验、测量仪器由仪校员验收合格后,由仪器员统一编号。
5.2.2.所有需列入管制的仪器都需登记在《检验、测量仪器管制表》上,而后将仪器交给使用单位。
5.2.3.登记后的仪器需校准时,仪校员须将其记载在《检验、测量仪器履历表》上。
5.3.领用
使用单位领用由仪校员验证合格的仪器后,使用前先确认其有效性,并根据《仪器说明书》或《仪器操作作业指导书》方能操作。
5.4.保管与保养
5.4.1.仪器的维护与保养期限,合适的根据仪器的工作环境、使用频率来决定。一般为:
(1)日保养选用《日保养与维护记载表》记载。
(2)周保养选用《周保养与维护记载表》记载。
(3)仪器保养项目,详见《检验、测量仪器保养项目》。
5.4.2.检验、测量仪器搬运时,需妥善包装,避免因外力碰撞造成精度偏差。
5.5.维护与报废
5.5.1.当检验、测量仪器失效时,应对已检测或测试的结果(包含产品)重新评价。调校后仍然不能达到规定精确度或失效的仪器,应暂停使用并送内、外部维修机构维修。
5.5.2.经维修后仍不能达到规定精度时,应填写《鉴定单》由仪校人员鉴定。
5.6.仪器校准
5.6.1.仪器校准计划
(1)根据检验、测量仪器的使用频率、工作环境的实际需求可适当变换校准周期。
(2)质量部负责建立全公司检验、测量仪器的基本数据并拟订年度校准实施计划,填入《__年度检验、测量仪器校准实施计划表》。
5.6.2.仪器校准时机
(1)定期仪器校准时机:质量部根据《__年度检验、测量仪器校准实施计划表》于每月的26日前发出下月的《检验、测量仪器送校通知单》,通知使用单位在日期将受校仪器送校。
(2)临时仪器校准时机:当检验、测量仪器在使用时发现参数超过误差范围、功能失效时,需马上送至质量部。
5.6.3.仪器校准作业
(1)外校务必要追溯到国家、国际或业内标准。
(2)内部校准原则上应追溯到国家、国际或业内标准,对无法追溯及自行设计之检验设备,应以业内统一认定的公式为计算标准,并由质量部认定校验标准。外校仪器回厂审核,标准配件外校维护后,仪校员根据《仪器校准作业指导书》中的外校仪器允收标准判定是不是符合厂内标准,并在外校报告中注明是不是合格。
(3)免校:对产品品质没有直接判定的测量仪器。
A.仅用于做参考值的测量仪器。
B.测量值不产生判定产品功能失效的仪器。
5.6.4.检验、测量仪器判定与标示
(1)检验、测量仪器校准的根据及判定标准请参照《仪器校准作业指导书》进行判定。
(2)检验、测量仪器校准后须填写《检验、测量仪器校准报告》。
(3)根据校准结果贴上校准状态标签。
A.《校准合格》标签,使用在校准合格的仪器。
B.《免校准》标签,使用在不对产品品质有直接判定的仪器。
C.《停用》标签,使用在暂时失效待处理的仪器。
D.《限制使用》标签,限制于部份功能使用的仪器。
E.《报废》标签,使用在维修后仍无法恢复精准度的仪器。
5.7.如果发现应校准而未校准或未贴校准标签的检验、测量仪器时,应马上暂停使用,并安排时间重新校准。
5.8.工作场所不得使用贴有《停用》、《报废》标签或未贴《校准合格》、《免校准》、《限制使用》标签的仪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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